5月28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面啟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工作。至此,我國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工作正式全面開始!
在此之前,即5月23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公布《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下簡稱《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4月17日,自然資源部公布《關于推進建設用地審批和城鄉規劃許可“多審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多審合一”改革》)。
國土空間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綜合《“多審合一”改革》、《若干意見》和《通知》政策要求,明確了國土空間規劃近期主要建設工作,任務分解如下:
一、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國土空間規劃是對一定區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在空間和時間上作出的安排,重點把握以下幾點內容:
1、建立分級分類國土空間規劃
(1)自上而下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縣級(鄉鎮級);
(2)依據規劃類型劃分為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
圖1 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2、明確各級總體規劃編制重點
(1)全國國土空間規劃是政策和總綱,重點體現戰略性;
(2)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是承上啟下,重點體現協調性;
(3)市縣級(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體現可實施性。
圖2 各級空間規劃編制重點
3、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
(1)專項規劃可在國家、省和市縣層級編制;
(2)不同層級、不同地區的專項規劃可結合實際選擇編制的類型和精度。
圖3 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
4、在市縣及以下編制詳細規劃
(1)城鎮開發邊界內,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同級政府審批;
(2)城鎮開發邊界外,由鄉鎮政府組織編制村莊規劃,報上一級政府審批。
圖4 在市縣及以下編制詳細規劃
二、規劃編制體系
1、工作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2、編制要求
體現戰略性、提高科學性、加強協調性、注重操作性。
3、重點把握以下幾點內容
(1)基礎工作
A、數據范圍:調查數據、規劃數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數據等;
B、底圖基礎: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
C、數學基礎: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1985國家高程基準;
D、工作任務:按要求整合多源異構數據形成統一標準,作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和基礎。
圖5 數據基礎
(2)“雙評價”
A、評價內容: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
B、工作任務:“雙評價”基礎上確定生態、農業、城鎮等不同開發保護利用方式的適宜程度。
圖 6 雙評價技術流程
(3)“雙評估”
A、評估內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城市總體規劃評估;
B、工作任務:結合“雙評估”的主要結論和重大問題,加強對國土空間整體發展的戰略引領和指導,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提供決策支撐。
(4)專題研究
在對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和未來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前期研究。通過專題研究對本地區未來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問題,包括:
A、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加強自然資源分析;
B、構建生態城市居住環境,合理開展城市開發,加強城市設計分析;
C、推進城市空間合理發展,重點關注人口增長、交通狀況、經濟發展等。
(5)劃定三條控制線
結合主體功能區劃分,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并納入規劃成果。
(6)規劃編制
改進規劃方法,提高規劃編制水平,編制確保做到以下幾點:
A、構建空間規劃指標體系;
B、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結合國土空間本底條件,因地制宜開展規劃編制工作;
C、基于“雙評價”、“雙評估”結果,科學有序統籌用地布局;
D、各項指標和空間管控邊界落實到空間布局,強化底線約束;
E、運用城市設計、鄉村營造、大數據等手段,改進規劃方法,提高規劃編制水平;
F、堅持上下結合、社會協同,完善公眾參與制度;
G、完成規劃成果輸出與展示。
三、規劃審批體系
分級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備案制度,從技術性審查轉換到控制性審查,并對規劃程序和報批成果形式做合規性審查。
圖7 規劃報批審查
四、實施監督體系
1、強化規劃權威
規劃一經批復,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防止出現換一屆黨委和政府改一次規劃。
圖8 強化規劃權威
2、健全用途管制制度
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對所有國土空間分區分類實施用途管制,并因地制宜制定用途管制制度。其中幾種管制方式如下:
圖9 健全用途管制制度
3、監督規劃實施
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
A、上級對下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各類管控邊界、約束性指標等管控要求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執法督察內容。
B、健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定期評估制度,結合定期評估結果,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完善。
4、推進“放管服”改革
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推動“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優化現行建設項目用地(海)預審、規劃選址以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能和監管服務水平。
五、法規政策體系
完善法規政策體系。研究制定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加快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法律法規建設。
目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自然資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自然資辦函【2019】887號),明確2019年立法工作包含出臺類項目共10件、論證儲備類項目共15件、及配合其他部門立法工作。并表示以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和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建設為立法重點,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好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六、技術標準體系
由自然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構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修訂完善國土資源現狀調查和國土空間規劃用地分類標準,制定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辦法和技術規程。
七、信息化平臺
依據政策要求完成兩部分信息化平臺建設工作,在完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上同步構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1、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
以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數據為基礎,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整合各類空間關聯數據,建立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
2、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基于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整合各類空間關聯數據,搭建從國家到市縣級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形成覆蓋全國、動態更新、權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在政策推導和現狀環境的背景之下,蒼穹數碼緊跟政策引導、積極探索研發,開展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化平臺研究建設。
近期,我們將發布《蒼穹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化產品解決方案》,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