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記者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該市鹽田區日前正式發布《鹽田區城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明確了城市GEP核算的指標、方法、因子、定價方法、數據獲取等相關內容。這是全國首個城市GEP核算地方標準,為深圳市及其他地區開展城市GEP核算提供了規范化模板。
城市GEP是指城市生態系統的生產狀況與價值,包括自然生態系統為人類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價值以及通過城市規劃、城市管理、城市建設等方式對人居生態環境進行維護和提升所創造的生態價值。
據了解,《規范》是在鹽田區多年來持續探索城市GEP核算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2014年,鹽田區以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標、生態城市指標、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指標等為經驗參考,在城市生態系統的功能和特征基礎上,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城市GEP核算體系,根據城市生態系統現狀特征等,將城市GEP分為自然生態系統價值和人居環境生態系統價值兩個部分進行核算。自然生態系統價值主要以自然生態系統為人類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來表現,是對生態系統的服務和自然資本用經濟法則所做的估算;人居環境生態系統價值指通過城市管理、城市建設等方式對人居生態環境進行維護和提升所創造的生態經濟價值,包括空氣環境質量、水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等的經濟價值以及環境改善作為社會福利的經濟價值。
鹽田通過構建城市GEP核算體系,將城市生態功能“價值化”,給藍天碧海、青山綠水、公園綠地、河流湖庫、近岸海域等生態資源貼上“價格標簽”,建立生態資源“賬本”,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撐。同時,借助GEP這根綠色“指揮棒”,鹽田區連續5年實現了GDP與GEP雙核算、雙運行、雙提升。目前,城市GEP考核已經成為鹽田全區新設施、新項目、新產業的剛性指標,不僅從源頭上有效控制污染企業進入,也加速了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
(來源: 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