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印發《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提出針對建設用地不同用途確定管控措施,嚴格用地準入,禁止向涉重金屬相關行業落后產能和產能過剩行業供應土地。
河北省提出,要強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各市、縣(區)政府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要根據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名錄及其土壤環境質量評估結果、負面清單,合理確定污染地塊的土地用途。城鄉規劃部門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根據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名錄及其土壤環境質量評估結果、負面清單,合理確定污染地塊的土地用途,明確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并征求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意見,并將反饋意見作為附件隨控制性詳細規劃報批。
河北省強調,要嚴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監管。在涉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的土地征收環節,承擔土地征收工作的相關部門,要通過污染地塊信息系統,查詢相關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并記錄查詢日期和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結果。查詢結果為疑似污染地塊的,要委托第三方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估,并征求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意見。在開展土地收回、收購工作時,有關市、縣(區)政府或相關部門要及時查詢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對涉及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的,要記錄查詢日期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結果,并征求生態環境部門意見,取得生態環境部門書面回復。
(來源: 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