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國機構編制網正式發布了《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規定明確,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國地質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海洋戰略規劃和發展海洋經濟。負責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開展自然資源國際合作。根據中央授權,對地方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方面,規定要求自然資源部要落實中央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自然資源部設有辦公廳、綜合司、法規司、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國土空間規劃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耕地保護監督司、地質勘查管理司、礦業權管理司、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海域海島管理司、海洋預警監測司、國土測繪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局、科技發展司、國際合作司(海洋權益司)、財務與資金運用司、人事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局共27個內設機構。
自然資源部機關行政編制691名。根據中央授權,向地方派駐9個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 4個測繪地理信息局實行由自然資源部與所在地省政府雙重領導以自然資源部為主的管理體制,在3個海區設立派出機構。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