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耕地保護,改進占補平衡工作,近日,濟寧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為保障糧食安全,服務全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和經濟文化強市建設,構筑資源基礎。
明確耕地保護總體目標。堅持“嚴保嚴管、節約優先、統籌協調、改革創新”的原則,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不突破,確保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有提升。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92.62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750.69萬畝,確保建成228.9萬畝高標準農田,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管控作用,從嚴核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下達土地利用計劃時,實行增量和存量用地統籌聯動。一般建設項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報自然資源部預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規報國務院批準。嚴禁通過擅自調整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審批。統籌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主要用于保障新舊動能轉換、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鼓勵發展的產業用地。落實縣市區政府“十三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面積下降22%的目標任務。加大城鎮閑置低效用地盤活利用力度,推動建設用地減量化或零增長,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占比。
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機制。縣(市、區)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責任主體,確保建設占用耕地及時保質保量補充到位。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依法履行補充耕地義務,無法自行補充數量、質量相當耕地的,應當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大力實施土地整治,廣開資金渠道,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作用,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根據土地整治規劃投資或參與土地整治項目。建立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機制,加強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管理,實行以縣域內自行平衡為主、市域內調劑為輔的耕地占補平衡機制。
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扎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縣(市、區),統一建設標準、統一上圖入庫、統一監管考核。加大涉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使用效益。積極吸引社會投資,探索實行委托代建、特許經營等方式,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和工商資本投資建設高標準農田。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全面推進建設占用和工礦企業生產建設活動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加大采煤塌陷地治理力度,高起點規劃設計、高標準實施綜合治理項目,復墾的耕地建成高標準農田,提高糧食產量。統籌推進耕地休養生息,對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嚴重污染耕地等有序開展退耕還林。
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進各類涉農資金整合,綜合考慮耕地保護面積、耕地質量狀況、糧食播種面積、糧食產量和糧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護任務量等因素,統籌安排資金并制定具體辦法,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建立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耕地保護補償和激勵機制。各級政府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對保護耕地突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償激勵。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資金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耕地地力保護等情況相掛鉤,主要用于農田基礎設施后期管護與修繕、地力培育、耕地保護管理等。
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管考核。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完善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擴大監測成果應用范圍,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動態監測,加強對土地整治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強化耕地保護全流程監管。落實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立體監管網絡,綜合運用掛牌督辦、公開通報、約談問責等措施,嚴肅查處違法占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完善對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全面檢查和考核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充耕地任務完成、耕地占補平衡落實等情況。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追究黨政領導責任。
(來源: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