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強調給予土地政策支持,全面推進工業園、科創園(科技園)等各類小微企業園的規劃建設和改造提升。
《意見》鼓勵開發區、產業聚集區規劃建設多層工業廠房和科技企業孵化器,供小微企業利用。標準廠房用地按工業用途管理。科技企業孵化器實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戶審核、轉讓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鼓勵各地出臺支持政策,在規劃許可的前提下,積極盤活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和家庭住所、租賃房等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和居住條件。
《意見》鼓勵各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安排部分指標,定向用于支持建設小微企業園區。小微企業園區建成運營3年內,按第一檔享受分類分檔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優惠,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稅機關批準,可給予減免房產稅優惠。
根據《意見》,浙江省將全面實施“低小散”塊狀行業整治提升行動。到2020年,每年整治和淘汰“低小散”問題企業(作坊)1萬家以上、新改擴建標準廠房100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小微企業園100 家以上,全省“低小散”問題企業(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每年創建30個“小而精、小而新、小而專、小而美、小而特”的小微企業集群。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