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丁宅鄉上宅村芋艿灣自然村村民袁蘭娟家的閑置農房,迎來了承租者——紹興上虞大通市場發展有限公司。當天,該公司拿到了宅基地及房屋租賃使用權證書,有效期20年。這是浙江首批宅基地及房屋租賃使用權證書。
“想不到租房能拿到權證,還可以向銀行貸款,這可是個好消息。”大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說。該公司租下了芋艿灣3幢閑置農房,裝修后用于發展民宿。
據了解,袁蘭娟的閑置農房建筑面積220平方米,前三年每年租金1萬元,之后每年遞增5%。袁蘭娟說:“做夢也沒有想到,我們農村的房子也能租出去,而且一租就是20年。”
近年來,農村“空心化”導致上虞農村部分宅基地和住房閑置低效利用。去年以來,上虞區啟動閑置農房激活三年行動,計劃到2020年底,激活閑置農房(宅基地)100萬平方米,進一步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同時,加大對閑置農房交易的金融信貸支持力度,租賃方可憑產權交易公司出具的《交易鑒證書》向農商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但因《交易鑒證書》無政策可依,僅憑此作為抵押擔保,銀行怕風險、有顧慮。
為了讓閑置農房真正“活”起來,上虞區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出臺《紹興市上虞區宅基地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登記辦法(試行)》,明確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擁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賃使用權,憑租賃使用權證可用于融資抵押擔保。
“此舉可以有效保障租賃雙方的權益,提高閑置農房的出租率、承租率,同時,解決承租人抵押融資和銀行資金安全問題。”上虞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一定制度框架下盤活閑置農房和宅基地,變“死資產”為“活資產”,充分釋放改革紅利,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