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天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比例,加強購房人購房資格審查,堅決遏制投機炒房,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擅自放松購房條件的,將嚴格追責問責。
據介紹,天津市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嚴把土地出讓關。各區落實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確定的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指標,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合理確定土地供應結構、時序,住房庫存緊張的地區要加大加快土地供應。土地供應過程中,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滿足租購并舉的住房需求。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價格、新建商品房價格、二手房價格“三價聯控”原則,根據出讓地塊周邊新建商品住房區片指導價格,確定土地出讓最高限價,確保地價處于合理水平,有效調控土地出讓價格,穩定住房市場價格預期。
同時,天津市將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供應。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結合新建商品住房庫存情況,做好土地供應和促開工、促上市工作,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對未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申請辦理銷售許可手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主要媒體上曝光,并列入失信企業名單,其違約行為整改完畢前,不得以該企業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義在本市參與土地競買。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