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局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海域統一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自5月1日起,全省海域登記統一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辦理。
浙江省要求,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與海洋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各項協調工作機制,確保海域登記平穩過渡,共同維護全省海域使用管理正常秩序。要全面完成登記工作和數據檔案移交工作,移交工作由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海洋主管部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地要嚴格依法依規辦理海域登記,切實保護海域使用權人的合法權利。同時,要切實加強部門配合,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實現海域登記的“最多跑一次”。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