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發布《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提出以2017年12月31日為清查登記時點,按照“清查、登記、核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核備案、匯總上報、納入平臺”9步操作流程,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省級檢查驗收,形成全省工作總結報告,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安徽省明確,清產核資范圍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資源性資產,以及相關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對此,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推進合力。
安徽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一是清查核實集體資產。對集體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清查,確定集體資產的價值總額。其中,資源性資產清查要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集體林權確權登記頒證等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減少和避免重復勞動。對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采取實地勘測丈量的方式,查明實際數量及其權屬。二是進行資產估價與價值重估。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技術標準,不得隨意多估或少估。三是明確產權歸屬。對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歸屬進行確認,不能打破原集體經濟所有的界限。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根據集體資產清產核資中暴露出的矛盾和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化解,完善集體資產的經營方式,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五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